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■ 精采書摘
第11章
真實的滿足
貪婪具有毀滅性
沒有人比保羅對他的年輕朋友提摩太講得更清楚明白了:
「但那些想要發財的人,就陷在迷惑、落在網羅和許多無知有害的私慾裡,叫人沉在敗壞和滅亡中。貪財是萬惡之根。有人貪戀錢財,就被引誘離了真道,用許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。」(提摩太前書六章 9 ∼ 10 節)
保羅說,想發財的人很快就會做出各樣錯事,以便得到更多的錢;難怪一些協談專家常說,財務是今日離婚的首要原因。金錢使用不當變成家庭爭吵的導火線,貪婪確實會帶來毀滅、離婚,甚至死亡。 貪婪是容易受騙的
耶穌在路加福音十二章 15 節說:「你們要謹慎自守,免去一切的貪心,因為人的生命不在乎家道豐富。」
我們是否真正相信主所說的話呢?我們正活在一個消費的時代,商人投注億萬元作廣告,二十四小時只為一個目的而努力:讓你深深感到目前你所擁有的東西無法帶給你滿足和快樂。透過他們縝密的技巧、才華、訓練,說服我們若是購買他們所生產的各項產品,就會在這舊世界裡獲得極大的快樂和安全感。
然而,我們的身價絕不是依照我們擁有的東西而定。我們的身價絕不是根據我們開什麼車子、穿什麼衣服、住什麼樣的房子而定。我們的身價卻因為創造主全能上帝的兒子耶穌基督愛我們、為我們死而大大不同。祂為我們捨命,付出重大的代價拯救了我們。
難道一對彼此相愛的夫妻在燭光下吃廉價的晚餐不會快樂,非得到五星級的餐廳吃松雞、梅子醬……的大餐才會快樂嗎?
十美元的天美時手錶,跟一千美元的勞力士手錶,同樣都走得準,難道有太大的差別嗎?我們長期等待終於得到的東西,若不能叫人滿足,或只帶來短暫的滿足,那是多麼掃興和令人失望啊! 滿足乃是一個過程
聖經很清楚提到這一點。腓立比書四章 11 節保羅說:「我無論在什麼景況都可以知足。」他是從主那裡學會知足的,不過這絕非一夕之間就能學會的。但保羅的話可以這樣解讀:
最重要的就是一個人的態度,因為如果我們沒有學會滿足於現狀的話,我們就必再三經歷同樣的痛苦。這就是為什麼以色列民會在西乃曠野漂流四十年的緣故。他們總是看到千篇一律細而瘦的樹木、看到千篇一律令人厭倦的岩石、看到千篇一律枯萎的草叢……他們的經歷一再的重複。一個人若不懂得知足的話,必然會不斷地在苦悶中打轉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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